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、《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》第三十八条第(一)、(五)、(七)规定,由学生本人申请,教务处、学生工作处等部门核实,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,对韩晶晶等27名社会扩招学生作退学处理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3年9月11日-9月17日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拨打电话:0553-5971071。
公示名单如下:
教务处2023年9月11日